“近年來,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探索規模化農業發展,對個體農戶以及小型農業經營主體都產生了較大影響。”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劉木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享受了國家的扶持政策,但在帶動個體農戶增收方面還不足。
通過調研,劉木華發現,目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得到了不少的扶持政策資源,卻未能有效轉化為帶動個體農戶增收的動力。例如,一些農業企業獲得了政府的資金補貼和優惠政策,但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個體農戶合作少,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帶動更多個體農戶增收,使得國家扶持政策沒有惠及大多數農民。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果不與個體農戶建立緊密聯系,難以形成穩定的產業生態,農戶無法分享產業發展帶來的好處,就也不太積極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少地方耕地撂荒現象增加。
劉木華認為,應該建立明確的掛鉤目標,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相關政府部門簽訂協議,明確規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獲得扶持政策后,需要帶動個體農戶增收的責任和義務,包括具體數量或比例指標,以及未履行責任的相應處罰措施等。加強聯農帶農相關合同履約管理,制定和推行相關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格式和簽訂程序,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的契約意識和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