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各個方面的條件都好了很多,國家也下臺了不少優惠政策,在農民蓋房這方面也管得越來越嚴。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講2021年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2021國家對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村民滿足哪些條件可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1)年滿20周歲的本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設新房,且缺少找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戶的);
(2)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或因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遷的;
(3)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4)城鎮居民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宅的;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2、哪些情況申請宅基地不予批準?
(1)年齡未滿20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本村村民將原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賣、出租、贈與或改為經營場所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
3、宅基地如何申請、報批、登記發證?
應先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在的鄉(鎮)、辦事處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確權登記發證。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建新房宅基地面積的審批標準是什么?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積審批標準為:(一)城市郊區及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二)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在鹽堿地、荒灘地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每戶不得超過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戶宅基地面積可低于前款規定限額。
5、農村宅基地是否能繼承?
農村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使用權屬于村內房屋所有權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需特別指出的是,將來繼承的房屋滅失后(村民一戶一宅外),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權另行安排。
好啦,以上就是小編今天要給大家分享的全部內容了,如果各位有關于宅基地的問題不大清楚,可以仔細看看上文,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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